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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的单方退房情形
  【购房者可以单方退房吗】
  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购房者是可以单方退房的。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
  【购房者约定退房情形】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购房者可解除合同的相关情形,当出现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时,购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否则业主须承担违约责任。非因法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购房者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购房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应继续履行并承担由此给开发商带来的损失。
  以上是本文对于“购房者可以单方退房吗”以及“购房者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退房”相关问题的解答。退房问题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而且利益涉及的价值往往较大。因此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购房者需要退房,在退房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律师的咨询服务,帮助您及早解决纠纷。
  【购房者法定退房情形】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定退房条件包括:
  1、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5、因开发商延迟交付房产,(一般为延期交付60日)。
  6、迟延办证(超过一年未办初始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7、非因双方责任导致贷款不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8、解除定金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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